全额法和净额法的合同签订,核心围绕交易主体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界定设计条款,想要适用哪种核算方法,就围绕对应身份的核心特征设计针对性合同条款即可。

1 先明确合同中的核心身份权责划分。如果要适用全额法,就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你方为本次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写明你方承担交易的主要风险:包括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兜底、交付延误责任、滞销库存风险,同时拥有自主定价权,比如商贸企业做买断式业务,就要和上游签买断采购合同,约定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你方后所有风险由你方承担,再和下游签销售合同明确你方负责全流程售后。如果要适用净额法,就明确约定你方是仅提供撮合服务的代理人,不承担交易主责任,交易标的的质量、交付、售后都由实际提供方兜底,你方只按约定收取佣金服务费即可。
2 对应调整资金结算与发票条款。适用全额法的情况下,合同明确约定由你方向终端客户收取全部交易款项,再由你方和上游供应商结算货款,发票环节约定上游给你开全额进项发票,你给终端客户开全额销项发票。适用净额法的情况下,合同明确约定你方仅收取对应佣金,交易货款由终端客户直接付给上游标的提供方,发票也由上游直接给客户开全额发票,你方仅就佣金部分开具服务费发票;就算业务需要你方代收货款,也要额外约定清楚代收货款属于上游所有,你方仅承担转付义务,不拥有该部分资金的所有权。
3 补充所有权转移的辅助条款锁定性质。适用全额法要明确约定标的所有权分两次转移:先从上游转移到你方,再由你方转移给下游终端客户,你方持有标的期间承担存货跌价、意外灭失的风险。适用净额法要明确约定标的所有权直接从上游提供方转移到终端客户,你方不取得标的所有权,也不持有存货,不承担标的跌价、灭失的经营风险。
